经营范围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负责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制定实施教育教学计划。4、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负责教职工管理、年终考核、思想工作动态排查管理、职称评聘、评优树模等工作。6、负责学校招生、注册、分班及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7、负责学校各类补助资金的发放和贫困生的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工作。8、按照国家、省、市教育教学有关政策,依法收取各类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