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及构筑物的拆除工程(爆破除外)承包;房屋征收政策咨询服务;地产咨询服务;工程测量、房产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可研服务;工程规划设计及预算、竣工报告的编制;土地复垦及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农村及城镇土地调查服务;城乡规划的设计、预算及竣工报告的编制;建筑及景观设计服务;建筑结构咨询及优化服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林业工程调查、设计、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