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人才交流提供服务、组织人才交流洽谈、人事关系接转、流动人才档案保管、信息服务等职能。2、规范劳动行为和劳动秩序。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和行为;依法查处侵害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案件。3、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工作;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发放;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计划生育药费。4、安置劳动就业、稳定社会。企业职工保险;下岗职工再就业;劳动力市场管理。5、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提供辅助器具服务的专业康复机构,承担各级政府及社会机构委托的公益性辅助器具服务项目,针对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调查、评估适配、产品研发、适应性训练、使用指导、居家无障碍改造、居家辅具组合适配、咨询转介、知识宣传、维护维修、回收租借等服务职能。6、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安置残疾人就业;收缴就业保障金;残疾人技能培训;统计调查就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