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发布”新媒体内容服务合作 | ||
品目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萍,周晓平,崔北亮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号云密城L栋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发布”新媒体内容服务合作
*、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号 | *******元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南京发布”新媒体内容服务合作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做好“南京发布”各新媒体平台的主题策划、内容采写、生产制作、技术保障等工作,做好网络宣传活动策划以及城市形象网络传播等(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章)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晓平、李萍、崔北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中标金额 | 计费比例 |
***(含本数)*元以下 | 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 服务费计算不足****元的,按****元标准计取; |
***(不含本数)*元-****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部分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超过****的部分按0.8%收取)服务费计算超过3*元,按3*元标准计取 例如:中标金额为****元,服务收费金额计算: *** *元×1.5%= 1.5 *元 ( ***- ***)*元×0.8%= 1.***元 合计收费=1.5+1.**=2.***元 |
****元以上 | 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单个项目服务费按定额3*元计取 |
(2)专家论证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服务费包含单*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费按照固定金额15**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履约验收服务: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服务费包含履约验收服务费1.5*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号云密城L栋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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