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粮库扩建及配套设施项目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南安市粮库扩建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号),现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2章第2节**.1/**.2.1条款号中的“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⑤、⑥、⑦任*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⑤、⑦任*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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