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垃圾转运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垃圾转运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市垃圾转运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具有前期投资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目前不宜推向社会;生活垃圾转运管理要有场地、转运厂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机械设备。经过几年的建设,*************先后建成了袍江、镜湖、高新、城南*座大型生活中转站,其中袍江、镜湖、高新中转站设计转运能力***吨/天,城南中转站设计转运能力***吨/天,配备**吨大型转运车辆,*个站总投资约1.***元。如果由其他单位来承担相应 生活垃圾转运任务,势必重新建设相应硬件设施,需要很大的投入和较长的周期,不利于日常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的开展。
*、该项目具有公益性、应急性、稳定性等特点,不宜推向社会;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的公益性不容置疑,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需要清运单位把社会效益放在经济效益之上。
城市生活垃圾转运质量不仅要体现在日常的管理能力上,更体现在对突发性事件应对上,需要有*个完善的应急方案,同时保证政令畅通。目前清运公司隶属于绍兴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环境产业公司目前承担市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生活垃圾末端焚烧处置厂也已投入运营,有*整套应对城市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系统的应急预案,各站点及末端可以互相响应,联动实施,可以确保整个垃圾处置体系稳定运行。以上情况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号)文件中符合采用单*来源的情形之*“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因此,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建议**********市垃圾转运费项目以单*来源方式由**********向*************进行采购。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浙江省东湖街道越东南路***号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来源论证报告-**********市垃圾转运费项目.***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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