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芝*期办公电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办公电器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北至蔡江河,东至蔡江河支流,西至翠柏路,南至永丰西路。
建 设 规 模: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拟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元。(增值税税率为**%)
招 标 范 围:办公电器*批。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 货 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内到货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3.2项目业绩要求:
自****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单个合同清单中应包含复印机、打复印*体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智能入住机、送货机器人中任两项】。
注: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
3.6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家(含**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 9:**起至****年9月3日 **:**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6日**时**分,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号新芝宾馆南楼(新芝*期筹备办公室***9)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号***幢名汇东方**楼****室
联 系 人:***、邱晔、马森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号发展大厦****室
联 系 人:***
电 话:****-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