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情况
水墨圣泉古镇社区服务中心及街角公园景观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完成评审,现将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成交候选人:************
最终报价(不含税):¥******.**元
最终报价(含税):¥******.**元
税率:**%
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项目联系人:***、崔巍
电话:****-********-***、***,手机:***********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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