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兴高速交安设施恢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准兴高速交安设施恢复工程 ,于***4年6月**日9:**准时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名:************ 投标报价:大写:*************元整 小写:*******元 项目经理:**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鲁**************** 项目总工:王烨 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7月3日(或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年9月1日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第*名:************ 投标报价:大写:************元整 小写:*******元 项目经理:***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鲁**************** 项目总工:张翔宇 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年7月3日(或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计划完工日期:****年9月1日,共**日历天(无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延长工期)。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第*名:************* 投标报价:大写:************元整 小写:*******元 项目经理:俞中林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 项目总工:廖永清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公示时间从****年6月**日至****年7月1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条、第***条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文化路怡海佳苑小区西侧**米 联系人:*** 固定电话:****-*******转**** 手机:*********** 招标代理:**************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环路大和*汇之星3号楼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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