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令第2号)、《*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令第3号)、《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暂行)》(鞍医保中心〔****〕**号)和《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第3号的通知》(鞍医保发〔****〕2号)等文件规定,*************验收核查以及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小组审定,现将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周内报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药服务部,监督电话:*******。
*、新增医保定点诊所
辽宁省众益汤岗子连锁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鞍山铁西中医诊所、铁东郝雪竹内科诊所
*、新增医保定点*售药店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鞍山连锁有限公司红星国际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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