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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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门县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采购 | 标的名称:对龙门县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建设并维护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给县内中小学校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并提供3年维护服务,设备录像保存期最少**天。企业为县内各学校系统设置售后维修服务点,有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软硬件维护。 需满足的要求:给县内中小学校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并提供3年维护服务,设备录像保存期最少**天。企业为县内各学校系统设置售后维修服务点,有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软硬件维护。 | 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 3,***,***.**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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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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