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鸣湖院区院内超市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鹿鸣湖院区院内超市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鹿鸣湖院区院内超市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Z-********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 1标段:A区病房楼负*层电梯厅南超市*个,面积约**平方米。2标段:B区病房楼负*楼电梯厅南超市*个,面积约**平方米。3标段:G区*层室外咖啡吧,面积约**平方米。(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根据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对*******房产场地对外出租的批复》、河南博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豫博为房估字{****}第**-**号、豫博为房估字{****}第**-**号)确定的年租金:1标段:A区病房楼负*层年租金*****元/年;2标段:B区病房楼负*层年租金*****元/年;3标段:G区*层室外咖啡吧年租金*****元/年。(租期*年,详见附件)
(*)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交付(服务、完工)地点:*******
(*)进口产品参与:R不允许 □允许
(*)本项目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之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否 □是
(*)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接受
(*)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投标人资格条件: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2024年 6 月 20 日至2024年 7 月 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440636377@qq.com,并电话通知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于2024年 7 月 10 日08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中段1280号老广电局家属院(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或投标单位可自行送达)。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中段1280号老广电局家属院;收件人:吴婉瑜;联系电话:15038967787。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993632277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文峰路中段老广电家属院1280号
联系人:吴婉瑜 联系电话:15038967787
*******
****年 6 月**日
温馨提示:
1、 评审期间,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2、如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3.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联系投标人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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