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龙湾污水处理厂*期*阶段扩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号B区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幢,**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龙湾污水处理厂*期*阶段扩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06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第*章 采购合同(格式):第*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9.1 委托人违约
关于委托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无。
因委托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的约定:已完成工作量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计取。
9.2 咨询人违约
关于咨询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咨询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逾期 ** 天提交合格的咨询报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预定追究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因咨询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的约定:委托人不支付任何咨询费用。”
更正为:
“9.1 委托人违约
关于委托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委托人在收到咨询人通知后,拒不纠正其违约行为且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预定追究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因委托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的约定:经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量据实支付。
9.2 咨询人违约
关于咨询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咨询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逾期 ** 天提交合格的咨询报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预定追究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因咨询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的约定:经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量据实支付。”
更正日期:****年06月**日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号B区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