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西街***号龙湖上城9幢**楼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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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宾市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 使用林地必要性说明编制项目 | 1(项) | ¥2,***,***.** | ¥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合同金额: 2,***,***.**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宜宾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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