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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单位选择

吉林 长春市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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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招标 | 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单位选择
招标详情
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单位选择

****东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东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单位选择。

2.2建设规模:新建学生公寓1栋,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设置4人间学生公寓(含独立卫生间)、公共卫生间、门卫室、浴池、设备用房等设施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电梯、宿舍卫生器具等工程相关设备。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总投资约******元。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号,****东校区院内。

2.4招标范围:通过本招标选择1家设计单位,承担****东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公寓初步设计(含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及施工图(含室内精装修、消防、人防、各种弱电设施达到国家设计深度要求等)等设计工作,建筑装饰效果图、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2.5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采购单位提交任务书、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后续配合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2.6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

2.8设计费投资额:***.*****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打印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近年(****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近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材料②即可。

3.5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8时**分至****年6月**日**时**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室,办理**锁联系电话:****-********。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7月9日9时**分;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楼***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1.8*元的投标保证金。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号

联 系 人:**、李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期**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刘甲杰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 ***.********.***.**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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