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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发布 **** — **号宗地 的 补充公告
***********于 ****年6月5日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规拍卖告字[****]2号),以下简称《公告》,经县政府批复,现对《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公告》中增加: 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对应容积率按照区间设置 。 当项目规划设计 容积率 为 1.2 - 1.5 时 ,对应的住宅建筑高度上限为 **米,建筑密度上限为**%,绿地率下限为**%; 当项目规划设计 容积率 为 容积率 1.6 - 1.9 时 ,对应的住宅建筑高度上限为 **米,建筑密度上限为**%,绿地率下限为**%; 当项目规划设计 容积率 为 容积率 1.9- 2. 0时 ,对应的住宅建筑高度上限为 **米,建筑密度上限为**%,绿地率下限为**%。
原公告其化内容不变,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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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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