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金安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及财产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本项目特点资格要求”现更正为: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家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只能由自身或其*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注:金融、保险、石化、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以分支机构参加,此种情形下,采购文件中对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要求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为准,对法定代表人的要求以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准。
2、本项目采购需求:*、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第**、**条中“企业财产险保险金额”予以变更,变更后数据如下。
** | *安市金安区*里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6 | 0 | ** | ** | ** | ****/**% | *******.** |
** | *安市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7 | 0 | ** | ** | ** | ****/**% | *******.** |
更正日期: ****年6月**日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协保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地 址:*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号城投大厦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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