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监理及验收已由涉县人民政府以涉县人民政府关于****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涉政字〔****〕**号、涉县人民政府关于往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涉政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监理及验收,本项目涉及道路硬化及广场硬化,太阳能路灯工程,水利设施,光伏发电,养殖,加工流通,农旅融合,连翘苗、酸枣苗及育林板采购、种植等。本项目拟分为*个标段,分别为:*标段:项目监理;*标段:项目验收。建设地点:涉县**个乡镇***个行政村。*标段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全部结束为止;*标段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验收工作全部完成。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标段监理范围为:从本项目开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标段招标范围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范围内进行相关验收的服务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同*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个标段(以开标顺序为准),如上*标段确定为第*中标候选人,下*标段则无成为第*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但是具有参评权;3、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是“盲抽”;*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联系人:**;电话:****-*******;招标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电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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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涉县龙井大街**号 | 地址: | 涉县铜锣湾广场**号楼(维港公馆B座)***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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