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污水*期延长调试运营的人员工资服务费项目
单*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
***************受*****************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污水*期延长调试运营的人员工资服务费项目以单*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征求意见公示。依据财库[****]***号的相关规定,对下列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镇赉县污水*期延长调试运营的人员工资服务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镇赉县污水*期延长调试运营的人员工资服务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镇赉县污水*期项目于****年**月**日开始调试运营,并与吉林省华天环保有限公司签订调试运营合同,目前合同已到期,由于园区内还有部分企业排水管线未与污水*期管网连接及污水*期工程施工厂家设备调试未结束,需要继续调试运营,人工费合计**.5*元,超出政府采购限额,需进行政府采购。为方便调试运营有序开展,继续委托吉林省华天环保有限公司对污水*期延长调试运营的人员工资服务费,有利于项目的衔接,符合单*来源采购的条件,应采用单*来源的采购方式。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社区小区**栋
*、公示期限
***4年**月**日至***4年06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职称 | 工作单位 | |
1 | 徐梦 | 工程师 | *********** |
2 | 侯闯 | 工程师 | |
3 | 闫红 | 工程师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本次招标公告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吉林省镇赉县团结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白城市镇赉县
联系电话:****-*******
3、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卫星路以南东皇·银河家园*期(**#、**#)**号楼****号
联系人:***
电 话:***********
***************
***4年0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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