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8号1栋**层5号 | 4,***,***.**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展览服务 | 金华—巴中革命老区对口合作数字招商服务中心展陈服务 |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 按招标文件第*章第3.2.2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1)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 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响应 文件中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不能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 求,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 收期限相应顺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2)由招标人组织并制定验收方案,中标人参与并提出验收申 请,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组织*次性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号及《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 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号)的要求进行。 | 4,***,***.**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号及发改办**[****]***号通知规定下浮**%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白云台市政中心
联系方式:***********
名称:*川科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巴中市巴中经济开发区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国际商贸城**栋4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川科为
电话:****-*******
*川科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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