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年民警职工便民超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5
2.采购项目:***********年民警职工便民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职工便民超市采购,服务期限:*年,服务时间从****年7月**日--****年7月**日止。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8投标人为非采购人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和采购人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5.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4年6月7日至6月**日,每天8:30-11: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招标文件售价:***元/份,投标当天以现金形式交纳(售出不退还)。
9.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9.1报名表;
9.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工行丽水莲城支行
银行账号:**** **** **** *******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4年6月**日**:**之前递交,转账、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指定银行账户为准。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整(¥****0.**)
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间及缴纳方式:合同中约定。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年6月**日9:**(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紫金北路***号。
**.开标时间:***4年6月**日9:**(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紫金北路***号。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
招天下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邱云云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北路***号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纪检科
联系人:胡先生 监督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号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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