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拟设计方案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
公示内容:
因生产活动需要,拟于畅欣楼北侧增设*栋*层仓库,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为****㎡,*层层高
增设仓库后园区总建筑基底面积由*****㎡变更为*****㎡,总计容面积由*****㎡变更为*****㎡,绿化面积由****.**㎡变更为****.**㎡,建筑系数由**.**%变更为**.**%,容积率由2.**变更为2.***,绿化率由**.**%变更为**.**%,符合控规要求。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附件:1.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2.变更后的建筑单体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3.变更后的绿化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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