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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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德市蕉城南路**号 | **,***,***.**元 | **.** |
采购包1(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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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5年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采购人代表: | *** 、 *震智 |
评审专家: | 樊新炜 、 刘晋锋 、 卢雅伟 、 林雪康 、 游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8*元向中标人包干收取。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开户名:************宁德分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8*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3、服务范围(以此为准):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4、服务要求(以此为准):所有组网设备的管理权限必须收回采购人机关管理等,其他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5、服务时间(以此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等,其他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6、服务标准(以此为准):本项目设备质保期及运行维护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年等,其他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中标设备的品牌、型号详见附件
名称:************
地址:福安市南山下**号
联系方式:*震智***********
名称:************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大道6号*龙商城4幢2层2-E
联系方式:***、杨静***********、***********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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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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