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交通安全设施(不带电部分)年度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凌传芳,单晓东,宋美芝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州市宿怀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宿州市和园小区**栋2单元***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交通安全设施(不带电部分)年度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鑫晶大道
中标(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度交通安全设施(不带电部分)年度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埇桥区(含各园区)范围内交警支队已接收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服务要求:进*步规范市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建立完善交通设施维修,确保交通设施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隔离护栏及相关隔离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整修,更新等 服务时间:*年(第*年签订合同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第*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单晓东(组长)、凌传芳、宋美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和园小区**栋2单元***室,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宿怀南路***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和园小区**栋2单元***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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