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韵路(永安路-沙支河西路)段人行道黑化工程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丰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开标室(丰县)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丰县中阳大道延伸段北、丰邑大道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兴镇路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汉韵路(永安路-沙支河西路)段人行道黑化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汉韵路(永安路-沙支河西路)段人行道黑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信用徐州”网(*****://***.************.***.**/);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以下选项之*即可) A.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 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B.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证明材料: ①企业具有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余提供原件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9:**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0.**元
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时间: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开启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5.特别说明
****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采购意向链接
****://***.**.***.**/****/***********?****=****&***;*********=********-****-****-****-************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丰县中阳大道延伸段北、丰邑大道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兴镇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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