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日和镇巴彦高勒嘎查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朱日和镇巴彦高勒嘎查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朱日和镇巴彦高勒嘎查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垃圾车 | 压缩垃圾车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洒水车 | 洒水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垃圾车 | 电动*轮垃圾清运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4 | 其他装具 | ****脚踏垃圾桶 | ***(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5 | 其他装具 | 两分类果皮箱 | **(组)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6 | 其他室外装具 | 单向垃圾分类亭 | 9(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7 | 其他装具 | 双向垃圾分类亭 | **(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投入使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北路映德苑小区2单元**楼(教育厅南**米)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 称:*************
地 址: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北垣大厦*层东区西数第*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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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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