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蚌埠市某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号金龙国际A座**层(****、****)
3.成交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蚌埠市某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蚌埠市某基地拟采购*家供应商为蚌埠市某基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对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及其他公共区域内的保洁、基地内绿化养护、对门、窗、玻璃、门锁、上下水、阀门、龙头、热水设备、燃气设备、水箱、节水装置、灯具、灯座、镇流器、开关、电器插座、墙面配电箱及空气开关、洁具、消防等设施设备及桌椅、门窗的小型维修以及对上述内容的日常维护。具体详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1年。本项目第*个合同期满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合格性测评,测评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依据上年度采购结果和评价合格记录,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以续签1次。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胡永美(组长)、朱咏梅、李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某基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洪刚(项目负责人)
电 话:***********、***********
*、附件
1.分项报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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