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智慧化库房*体化建设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1 项目名称:************智慧化库房*体化建设
2.2 项目编号: ********************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项目概况:************智慧化库房项目在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建筑面积约***平方,接近正方形。
2.5采购范围:************智慧化档案室库房*体化建设。包含智慧馆库综合管理系统、密集架系统及专用设备、****系统、智能环境管理系统、门禁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灯光管理系统、能源安全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的采购、安装、验收、保修、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6标段划分:*个标段。
2.7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设施的安装及调试,系统投入运行。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1企业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 ,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度(****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财务会计报表仅限于财务会计报表(即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意见页。
3.4供应商资质要求:
3.4.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3.4.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年(****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查询路径仅供参考,以“信用中国”网站最新查询路径为准。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查询。
3.5.5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或承诺书,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4.1 本谈判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电子化谈判采购。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至**时**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谈判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电汇,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谈判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 取消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成交单位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份。
5.5 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
招 标 人:************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牛1组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综合部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号金成大厦B座**楼***房间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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