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龙潭中型灌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龙潭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龙潭镇大同村、星光村、*寿村、金龙社区、龙腾社区、德胜村、新乐村、先锋村、义和村,同乐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龙桥水库、**水库、双埝沟水库、团凼水库、垭口水库渠首进行整治。整治借水渠长*** m(其中清淤及防渗加固段长****,重建边墙及防渗加固段长****。新建管道长度约**.*****,新建埋地*体化泵*座。新建流量监测系统***套,土壤墒情及气象站1套,闸阀控制系统***套,泵站控制系统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龙潭中型灌区建设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汇智国际大楼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地产大厦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2370961 | 联系电话: | 023-6320995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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