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渣设备处置(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市辖区
*、招标条件
本***************炉渣设备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元,招标人为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评估价约**.****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炉渣设备处置;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炉渣设备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到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 座9楼华强代理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
(*)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费:***元
*、上述材料(含报名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次性提交齐全,若提供不全 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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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获取方式:材料(含报名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次性提交齐全,若提 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递交方式: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座9楼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座9楼
*、其他
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泰州市红旗良种场*工区东侧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炉渣设备 处置公告
委托单位:*************** | |||
项目名称 | ***************炉渣设备处置 | ||
转让方 |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 | ||
报名时间 | 起始时间:****年4月**日9时 | 截止时间:****年4月**日**时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
标的预展 | *、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
*、预展地点:报名单位自行到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农场*工区北庄路**号查看 | |||
转让形式 | *、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 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元。 | ||
标的基本情况 | *、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切后果; *、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
资产评估值 | ******.**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 应责任; *、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 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转让方如实公布资料,不承担瑕疵 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 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 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 价情形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条件 | 挂牌**(元) |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
成交确认 | *、受让方收到《成交**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 内付清所有款项(包含招标代理费****元、处置物品价款等),处置物品价款由转让方统*结算。 |
*、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 方进行交易签约。 *、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 知书》交至批准机构。 若未按上述规定,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条件 | 该处置中相关*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切 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年 5月**日后)**日内,移清现场标的资产,并清理干净。 | |
报名材料 |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到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座9 楼华强代理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 (*)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费:***元 *、上述材料(含报名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次性提交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 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竞价须知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报名、竞买操作及款项支 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的不 利后果,请谨慎参与竞买。 *、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竞价时间:竞价文件中载明得为准。 *、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转让方指定地点(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其他说明 |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 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方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 求。 *、下列情况视同违约: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 签署《成交**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竞价。如意 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竞价,须在竞价前向转让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转让方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 *、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转让方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其他特别情况,由转让方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协同处理。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农场*工区北庄路**号 | |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座9楼 | |
报名地点 | 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华强代理 |
承诺函
:
我方决定报名受让(承租)
(标的名称),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 以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该标的;2.
完全知悉并接受本次项目公告及附件所列的所有内容和条件;3.
报名是基于对本次项目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 的现状,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
4.
我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遗漏和虚 假;
5. 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收购;
6.
我方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7.
我方已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姜 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 务;
8.
我方提交的保证金作为全面履行本次受让(承租)各项承诺的 保证,若我方违反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出让方有权冻结 我方保证金。
9.
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切安全、经济责任和纠纷由我方自行 或与贵方协商解决。
以上,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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