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苏州工业园区金芳路8号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市锡东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监督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需求。 |
刘玉婉、邵建辉(采购人代表)、*强、 顾鹏飞、詹旭
1.本次招标,中标服务费按累进制计算:****以下乘以1.2%,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沪中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御园*期**-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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