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和组织染色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专家小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和组织染色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
*、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年2月**日至****年3月1日
2、发布媒体:*************
*、采购项目内容及中标(评审)情况
包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中标金额(元) | 生产厂家 | 中标供应商 | 维保期 |
1 | *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 ** | 台 | 2 | ****** | ****** | ************* | *年 |
其中包2在资格性检查时发现深圳市舜誉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近*年无违法违纪声明函未签字;惠州市铭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惠州美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正润科技有限公司均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包2*家投标人资格性检查均未通过,该包本次采购失败。包1报名投标共有7家,通过资格性检查共7家,在符合性检查时发现广州谊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未对商务要求的星号条款第*条进行说明,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惠州市爱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采购技术参数星号项未完全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广州市铭创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技术参数星号项缺切割功能、商务要求的星号条款第*条缺少承诺书,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惠州腾纳盛实业有限公司采购技术参数星号项激光波长不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评审信息
1、定标日期:****年3月7日**时**分
2、评审地点:*********采购管理办公室
3、评审小组成员:陈彦、熊璐琪、杨蓉
*、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点:惠州市鹅岭北路**号2号楼C区2楼 采购管理办公室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审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以书面形式(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及质疑内容佐证材料等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验,以上缺少资料不予受理)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现场提出合理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投标人认同公示结果的全部内容。质疑资料不接受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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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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