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年2月**日至****年2月**日对5个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2月**日至****年3月4日(7日)。
联系电话:****-********(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
邮 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及批复链接 |
审批时间 |
长环评(浏阳)[****]34号 |
****.2.** | |
长环评(浏阳)[****]35号 |
****.2.** | |
长环评(浏阳)[****]36号 |
****.2.** | |
长环评辐(浏阳)[****]**号 |
****.2.26 | |
长环评辐(浏阳)[****]**号 |
****.2.26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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