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处理3*吨海滨砂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处理3*吨海滨砂选矿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遂溪县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年处理3*吨海滨砂选矿项目位于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国道****赤头路段北侧(原遂溪县城西乡西溪)。拟采用湿式磁选、螺旋重选、摇床重选、干式电选、干式磁选等物理工序,年处理钛毛矿约1.8*吨,锆中矿约1.2*吨,选矿产品主要是钛铁矿*****,锆英砂******,金红石*****,尾砂*****,独居石***。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0研究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选矿生产废水经过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和雨水池处理后回用选矿工序;洗车废水经洗车浅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无未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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