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高槐村委良水村上游有**道正邦养殖场,污染地下水,造成良水村水库受污染,鱼类死亡,水库水污染村中水利水渠,水利水渠为村中日常用水现已受污染,此前向桥巩镇政府、兴宾区政府、市政府投诉后对处理结果不太满意。”问题(受理编号:****************),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轮第*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群众反映“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高槐村委良水村上游有**道正邦养殖场,污染地下水,造成良水村水库受污染,鱼类死亡”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良水村水库为村级小型山塘,水库水源主要来自山脚下的溶洞出水和山体雨水汇流而成,水库按水流向从东北到西南人为筑坝分成4个塘,总面积约**亩,旱季水库干涸,水库的主要功能是灌溉,不是饮用水源。经查,良水村上游的来宾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道正邦养殖场)在****年2月份因环保设备设施未健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加上内部管理不善,导致养殖废水通过山坳消水溶洞排入良水村水库,导致良水村水库水质受到污染,造成鱼类死亡。案发后,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净化水库水质。该公司****年3月份开始对良水村水库水质进行清污治理,前后6次投放药剂和益生菌,清理水面水藻。****年**月经第*方公司对该水库水质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水库水质符合农灌标准。****年5月**日接到该投诉件后,我区执法人员进入养殖场检查时,该养殖场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场区内原有溶洞口坑塘里没有水,没有发现养殖废水直排、偷排现象及迹象。良水村水库水质偏浑浊、有淡淡异味的情况初步判断是溶洞及水库原有底泥混合近期雨水后导致水质浑浊,有异味。该投诉问题反映的是****年2月*道养殖场因管理不善引起的污染问题,我区已依法调查处理,并责令肇事企业治理水库,赔偿水库承包方损失。该情况属实。
(*)关于群众反映“水库水污染村中水利水渠,水利水渠为村中日常用水现已受污染”的调查核实情况。5月**日经现场核实,目前水库没有水外排,村中水利水渠为北之江引水进城水渠,水质清澈,未受污染。该投诉问题不属实。该情况不属实。
(*)关于群众反映“此前向桥巩镇政府、兴宾区政府、市政府投诉后对处理结果不太满意”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年2月*道养殖场污染发生后,我区积极组织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兴宾生态环境局、桥巩镇政府开展了调查处理,对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企业对水库治理达标,并协调双方达成污染损害赔偿协议,并已完成赔偿工作。我区已依法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处理完毕后水库承包方未提出其他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求双胞胎养殖场(原*道养殖场)完善、优化养殖场区内雨污分流,防止粪污随雨水流进坑塘进入消水洞再次污染良水水库;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确保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科学喂养,做好消杀除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消纳养殖废水,从源头上防止养殖废水污染环境。
****年5月**日,来宾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5月**日,优化养殖场内雨污分流,铲粪车冲洗场地的地面硬化及完善冲洗污水收集管路;5月**日,向良水村水库鱼塘、溶洞口投洒石灰,净化塘水。
****年5月**日,我区委托第*方监测公司对水库水质开展取样监测工作,监控水库水质的变化情况。5月**日,监测结果显示:良水村水库鱼塘和良水村水库溶洞处地表水中**值、化学需氧量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整改成效:目前水库水质清澈,未发现有其他污染现象,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年9月**日-****年9月**日,共7天。
(*)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年9月**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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