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就洛宁县景阳镇孙洞社区、赵村镇孙村等**个场地健身器材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景阳镇孙洞社区、赵村镇孙村等**个场地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洛宁县景阳镇孙洞社区、赵村镇孙村等**个场地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其中健身器材***件,篮球架3副,乒乓球台8个,总计***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及安装期:(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日历天
(4)交货地点:洛宁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评审日期及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3号楼3单元**楼开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
丁博、蔡美丽、孙利朋
*、成交情况
成交人名称:************
注册地址:洛阳市西工区*都路与王城大道交汇处东南角中迈红东方广场商务楼**层**室
成交价:******.**元
交货期:(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号文件及发改办**【****】***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兴宁路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号中和花园3幢3-****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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