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河镇*道沟村特色养殖及垂钓观光产业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年衔接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改造:铺设****碎石和****砂夹石,面积为****.**㎡;土方工程:土方回填****.**方,土方开挖****方,弃土方****.5方;鱼塘清淤****.**方;增设混凝土道牙****米;新建木栈道长***米;增设钓鱼台**个,增设烧烤平台5个;新建成品木质泵房1个,高度3.3米,面积为**平方米;新建成品木质卫生间2个,高度 3.3米,面积共计**平方米;增设电气工程;增设增氧机**台。
2.2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道沟村。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临河镇*道沟村特色养殖及垂钓观光产业项目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宁建(建)发【****】**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3 月7日至 ****年 3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 月 28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灵武市临河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室
联 系 人:***、王晶、陈玉娟、梁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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