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批)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迁江镇方庆水库承包方不顾村民阻拦,多次向水库投放鸡屎以及动物尸体喂鱼等问题。”受理编号:****************,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加快推进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来环督字〔****〕3号)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对举报内容“迁江镇方庆水库承包方不顾村民阻拦,多次向水库投放鸡屎以及动物尸体喂鱼。”的核查。
****年4月**日,我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并未发现近期有人向水库投放鸡屎及动物尸体喂鱼的现象。举报的问题属于往年事件。经查,****年**月4日晚**时许,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接到方庆村委群众来电,反映有人向方庆水库倾倒鸡粪。随后我区开展调查处置,责令整改并开展水质监测,对承包方进行处罚5*元人民币。
综上核查情况,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对举报内容“水库变臭,使得下游插秧的村民患上皮肤病。该承包方合同到期走人,相关部门采取拖延战术,导致污染无人治理。”的核实情况。
经走访调查,无证据表明水库水质问题导致村民染上皮肤病。同时我区*直对方庆水库进行跟踪监管治理,该水库用于灌溉,****年4月**日监测报告显示,水库目前水质符合农用水灌溉的水质标准。
综上核查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针对群众反映的水库水质污染问题,****年4月**日迁江镇人民政府和广西来宾兴宾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方水质检测公司采集水样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水库水质指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年5月2日,我区对该水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水库库区无臭味,村民也表示较****年水库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改善。自****年到目前已开展5次水质监测,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农灌标准。迁江镇政府对水库垃圾、杂草等进行了清理,开展断污截流防止村民生活污水排入水库,并聘请第*方编制水库治理方案。目前迁江镇已解除同兴宾区农投公司的承包合同,水库水位已经很低,下*步不再发包养鱼。****年**月**日,兴宾生态环境局委托广西泰检监测有限公司对水库水质进行检测,监测报告显示水库水质指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并贴告示告知村民水质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经多次对方庆水库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年**月5日-****年**月9日,共5天。
(*)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年**月9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第*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年**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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