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年****海南公司*亚商圈地下停车场灯箱广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转单*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 创建日期: | ****-**-** **:**:** | |
是否终止: | 否 | |||
****年****海南公司*亚商圈地下停车场灯箱广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转单*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年****海南公司*亚商圈地下停车场灯箱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为****海南公司在*亚市区人流密集的大型综合商圈(涵盖生活超市、电影院等基础配套)地库停车场提供2块灯箱广告牌的广告投放服务,其中1块灯箱广告牌应不小于**平方米,另1块灯箱广告牌应不小于8平方米,拦截不少于****个停车位。画面材料要求:高清软膜灯箱片,全灯箱采用高效节能***照明灯,灯箱亮灯时间每天不少于**个小时。 *、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元人民币,其中价款金额为******.**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为*****.**元人民币。 *、单*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了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至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仅有1家潜在参选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及《采购方案签报的请示》相关规定:(1)若报名人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2)若递交文件的参选人大于等于2家时,项目继续进行唱价评选工作;若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3)若经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为2家时,继续后续的评选工作;若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4)若无有效参选人,项目重新比选。 经比选人确认,****年****海南公司*亚商圈地下停车场灯箱广告服务采购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无需更改实质性条款要求,将沿用比选文件与该合格参选人最终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谈判。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本次公示仅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22年**月**日至**22年**月**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电话: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运*街**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登录****阳光采购网(*****://******.************.***.**/****-******/**********)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 】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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