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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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已由尚义县行政审批局以尚行审招标核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工程规模:补植补造*****亩。结合现有樟子松纯林、甲石河乡历年退耕还林杏树纯林中,补植丁香、柠条和沙棘,配置密度**株/每亩。补植苗木均为容器苗,丁香要求3分枝以上,高度0.8米以上,柠条和沙棘高度**厘米以上。项目建设地点: 尚义县南壕堑镇、红土梁镇、甲石河乡工 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工。养护期2年到****年**月**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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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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